“今天,现场监督了检察官利用远程视频办理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案件,观看了万山区检察院办理的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视频,检查了录音录像设备。感觉检察办案很规范,经得起镜头的考验”参与监督万山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人民监督员说。
为更加规范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工作,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5月19日,万山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行专项监督。
监督现场,该院刑事检察部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观了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听取意见室,检查了录音录像设备。全程监督了杨某某故意伤害案远程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通过听取意见、量刑协商,犯罪嫌疑人同意承办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使用远程提讯系统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随后,人民监督员对已办案件的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视频资料开展专项评查监督。该院案管部门工作人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来,该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开展情况。人民监督员观看了办案部门刻录的视频资料,对下一步如何规范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对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让司法公正直面“镜头”,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知情权和实质化参与权。万山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项监督,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达到了镜头下的程序更规范的效果,有效提升了检察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
下一步,万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探索人民监督员监督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案件办理“应监督、尽监督”,全面提升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