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不局限于就案办案,充分能动履职,运用司法救助手段解决了群众揪心事,将救助金送到了群众家门口,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送到了群众家中,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办案宗旨。同时,也希望随着社会的发展能够用到国家司法救助金的人越来越少。”人民监督员罗实说道。
近日,万山区检察院到万山镇解放街社区集中发放一批国家司法救助金,在人民监督员和妇联相关人员监督见证下,向14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10.7万元,缓解了申请人因案件导致的生活困难,帮助他们渡过生活难关,将司法救助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被救助人的心坎上。
发放仪式上,万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介绍案件办理情况及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核实了救助申请人身份信息,万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汪玉为司法救助案的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鼓励他们要自立自强,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今后的生活难题,希望他们将国家救助金用好,解决好家庭的实际困难。
“感谢检察院的帮助,我相信以后生活一定会慢慢好起来的。”被救助人廖某某激动地说。并将带来的锦旗双手递给检察官,深情表达对检察机关的谢意。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今年来,万山区检察院创新司法救助新模式,积极探索与社会救助的衔接融合,针对未成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加强与民政、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合作,争取最大程度凝聚救助力量,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的温度。今年1-12月,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件21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