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们平时教育疏忽了,没有好好教育孩子,听了你们的讲解,我们感触很深,回去之后,我们一定会好好教育孩子,不让他再犯这样的错误。”4月22日,万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向未成年人小吴的监护人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时邀请区妇联共同督促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优化家庭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日,万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小吴之前因犯盗窃罪,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又实施盗窃行为。

在宣告送达仪式上,检察官向未成年人监护人详细解读“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定义、适用范围及内容,指出父母在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监护措施,向其说明不履行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
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万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出的第1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当场签署《监护教育保证书》并表示将积极反思自身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履行督促监护内容,引导孩子改正错误。
据悉,为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帮教罪错未成年人,万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妇联、关工委、教育等职能部门建立了回访帮扶机制,定期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回访,对家庭教育教育进行指导,了解监护状况及亲子关系等,联合上好家庭教育指导课。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接下来,我们将持续跟踪落实家庭教育指导令落实情况,立足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妇联、关工委等职能部门共同探索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方式,以更优检察职能规范家庭责任,助力家庭教育不再缺位”万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