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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山检察: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评议收监执行检察案件,做实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时间:2023-02-02  作者:舒芳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参与这次收监执行案件评议让我们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执法的公开透明,对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程序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切身体会到司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参加万山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评议的人民监督员冯婉婧道。

        为进一步严格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推进检务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做实刑罚执行检察。近日,万山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评议社区矫正收监执行检察案件

        万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日常的社区矫正检察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吴某被判处缓刑,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多次违反规定不到司法所报到,社区矫正机构给与其警告处罚,万山区检察院遂将其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并依法调查核实。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认定问题进行监督评议,重点对证据收集、调查处罚、提请收监等重要节点进行评议监督,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

        万山区检察院从缓刑的立法目的、适用条件、社会效果等方面深入释法说理,于20231月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建议社区矫正机构提请人民法院将缓刑犯吴某某收监执行,得到社区矫正机构采纳,提出撤销缓刑建议。

        我们以最直接的方式参与到刑罚执行工作中,没想到收监执行还有如此严谨的法律程序。社区矫正对象在被社区矫正机构多次警告情况下仍不悔改,应加强监管,以收监执行维护刑罚权威省人大代表何英说。

        万山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要求,从细节做起,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防止“纸面服刑”,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刑事执行检察,保障了代表、监督员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是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公信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借助代表、监督员的监督和参与,宣传检察工作,呼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帮教工作,支持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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