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不公开听证会,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为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所作的努力,彰显了司法温度。”参加不公开听证的代表何英表示。
1月21日下午,万山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王某、叶某某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罪一案,召开了未成年人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不公开听证会。本次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团区委干部、律师参加,并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听证会上,主持人宣读了听证会的流程、纪律及参会人员的保密义务,随后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阐述了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司法原则及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

“我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是犯罪了,感谢检察官给我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认罪悔罪,今后我们一定遵纪守法,好好表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听取意见环节,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发言时真诚悔罪,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做出深刻反省。
听证人员从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案件的办理等方面分别发表意见,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教育,提出了可行的帮教措施。最后,听证人员一致同意万山区人民检察院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通过召开一场不公开听证会,挽救两名未成年人,用检察温情、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为其重返社会创造机会。
万山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司法公正,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彰显检察工作公信力,体现对未成年的特色保护,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检察官释法:附条件不起诉是指对一些犯轻罪的未成年人,确有悔罪表现,人民检察院决定暂不起诉,对其进行监督考察,根据其表现,再决定是否起诉的制度。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