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县道路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责令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时缴纳欠缴的1092.023万元工资保证金。
该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秀山至印江高速公路项目中,欠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92.023万元一直未缴纳。为保障农民工权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职责,该院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其依法履行职责。
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履行职责,责令承建公司及时缴纳欠缴的1092.023万元工资保证金,目前该公司已通过银行保函形式落实好欠缴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近几年来,该院始终将参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服务保障农民增收和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的重要举措。一是通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增强打击合力,及时有效惩处恶意欠薪行为;二是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通过支持起诉,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发挥司法功能前移的效应,进一步加强与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联动合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做到引导参与不干预、监督到位不越位,多措并举,提高依法治理欠薪的实效性,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