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干警:
垃圾分类,举手之劳,变废为宝,人人有责。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打赢息烽检察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环境更美好的生态息烽,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真诚向大家发出倡议:
一、做垃圾分类先行者。牢固树立“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理念,勇做先行者,争当排头兵。带头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生活习惯;带头践行绿色办公、低碳消费;带头遵守垃圾分类规则,在办公区域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准确投放;在家中按干垃圾、湿垃圾分类分装,湿垃圾用透明塑料袋装好打结,定时定点按要求分别投放至小区“其他垃圾(干垃圾)”标识的垃圾桶和“厨余垃圾(湿垃圾)”标识的垃圾桶内。
二、做垃圾分类宣传者。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学习垃圾分类知识,正确掌握垃圾分类方法,树牢垃圾分类意识。通过主动向社区居民、亲朋好友宣传生活垃圾“干湿分类”标准,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让“家中干湿分,出门干湿投”深入人心,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做垃圾分类监督者。强化责任意识,不计得失,敢于担当。敢于批评制止垃圾乱丢乱扔、混装不分类、不按要求投放等不良行为;敢于监督举报垃圾分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家庭及社区,努力以实际行动维护垃圾分类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垃圾分类,利国利民。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身体力行,久久为功,为推进垃圾分类尽心尽力,为建设幸福绿色美好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息烽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