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细胞和力量单元,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基。2022年,石阡县检察院采取“四个一”工作模式,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坚持一个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等为工作引领,围绕“四新”“四化”,以“护航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为工作重心,坚持依法能动履职、靠前服务。
开展一场座谈。以“依法护航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引导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为主题召开座谈会,邀请行政机关、企业代表等参与,搭建“共建”平台,加强与行政机关及市场主体的沟通交流。同时,组织一次法治宣传,将法治服务挺上前,让检察主动“走出去”,与市场主体形成良性互动。

办好一个案件。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类案监督等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及时发现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行政监督案件线索,积极调查核实。借助“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平台,将企业合规建议融入办案过程,全方位、立体化护航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同时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执法规范、法律适用问题或者行政执法、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行政检察建议等方式,以“我管”促“都管”,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措施,携手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
做好一次回访。转变“就案办案”工作思路,着力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对涉市场主体案件进行回访,适时了解其生产生活、企业合规整改等情况。同时,积极与行政机关建立“协作办法”,构建长效机制,合力提高市场主体合规经营意识,不断推动行业治理,为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