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人民检察院院情简介
榕江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5年4月,1978年9月20日恢复重建,挂牌办公。位于古州城北新区的新检察技术办案业务用房于2014年10月全面竣工投入使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3人,工勤编3人。实有31人,其中,员额制检察官11人,检察官助理8人,书记员2人,司法警察3人,司法行政人员5人,工勤人员2人。
作为贵州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院之一,榕江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在全省率先探索“双语检察官”办案服务机制,保障少数民族公民诉讼权利。同时,加大对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保护力度,办理的莫某某等人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入选“全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还成功办理了全国首例保护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为保护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两个宝贝”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省模范职工之家”、“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