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5年5月,1958年12月平塘撤县自然消失,1961年8月恢复,1968年军管,1978年7月恢复至今,虽几经波折历经沧桑,但发展未来前行未止。
平塘县检察院坐落于县新城区宁康路11号,技侦大楼于2007年4月投入使用,建筑面积3355m2,2013年又新扩增技侦楼一幢1140m2,于2014年初投入使用。现在设3个检察部1个综合部。平塘县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29名。内设机构整合后,相关领导职数仍按黔编办发(2018) 113号文件执行,暂不核减,但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名称应与规范设置后的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名称相吻合,原定的领导职务名称不再保留。核定部门领导职数为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科级) 2名。
近年来,平塘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以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检察文化(简称“4+1”工程)为内容的创建工作,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通过“4+1”工程创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更加规范、执法业绩更加突出、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机关管理更加科学,检务保障更加有力,院容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干警精气神大幅提升。近两年以来,先后获得了省委、省政府授予的“2012-2014年全省文明单位”、省总工会授予的“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省检察院授予的“全省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创新成果评选活动”一等奖、团省委授予的全省2014-2015年度“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州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和“双七增辉”基层党建示范点。
内设机构负责人及人员如下:
第一检察部:9人
主任:袁文军
副主任:王友
员额检察官:艾礼军、石忠祥、袁文军、王友、王玲
检察官助理:何建龙、张丽、蒙婷、刘廷梅
第二检察部:5人
主任:马家海
副主任:黄仕勇
员额检察官:陶万开、黄仕勇
检察官助理:马家海、林莉、陆蒙蒙
第三检察部:7人
主任:王海燕、
副主任:江滢
员额检察官:杨琴、王海燕、索正斌
检察官助理:简永军、江滢、赵昌敏、陆龙贵
办公室:7人
负责人:何建龙
副主任:罗文鸳
检察行政人员:王翼、杨敏、陆蒙蒙
工勤人员:莫国礼(工勤编制)、唐清飞(政法委编制)
政治部:4人
负责人:刘廷梅
法警:尤燕、杨霖
检察行政人员:石婷
根据工作需要,检察官助理何建龙同志安排在办公室工作,检察官助理刘廷梅同志安排在政治部工作,检察官助理陆蒙蒙同志安排在院计财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