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碧江区一起持续近20年的矛盾纠纷画上完美句号,双方当事人在法院、检察院的共同努力下,历时近两年最终达成调解。这是碧江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协同机制以来,首次协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调查核实、检察听证、释法说理、风险评估等多形式促进双方和解,最终实现民事纠纷、行政争议双双化解。
【案情简介】2000年谢某某夫妇与杨某某夫妇达成房屋买卖口头协议,约定谢某某夫妇将名下单位集资房(只有房产证)以3.6万元出售给杨某某夫妇(留6000元过户后给),在杨某某夫妇支付3万元后,谢某某夫妇将上述房屋连同房产证、契税凭证一并交付给杨某某夫妇。2004年底当地政府从谢某某夫妇存量补贴中提取21348.35元用来冲抵补缴土地收益费,谢某某夫妇由此取得涉案房屋上市准入许可证,至此涉案房屋具有了含土地在内的全部产权。此后,双方就21348.35元土地收益费及购房尾款支付时间未能协商一致,当事人事后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由于当事人自身原因以及其他历史客观原因导致该案反复诉讼、程序空转、持续近二十年矛盾纠纷得不到有效化解。2014年谢某某夫妇将杨某某夫妇诉至法院,杨某某夫妇提出反诉,法院认为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并作出双驳的裁判。2016年当地住建局与杨某某夫妇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发放了32万余元补偿款。2017年谢某某夫妇以房屋征收补偿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判决驳回谢某某的诉讼请求,谢某某夫妇不服一审行政判决向省高法上诉,省高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谢某某夫妇不服原民事判决申请再审被驳回,于2020年1月向碧江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并计划对行政判决申请再审。为了化解民事纠纷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区检察院在完成调查核实后,于2021年6月举行了听证会,双方在会上达成和解意见后杨某某夫妇一方反悔,谢某某夫妇又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为了进一步促进该案化解,区法检两院根据共同签署的《关于协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了协作机制,按照求同存异的思路共同开展释法说理解开双方心结,最终双方按照先前检察听证达成的和解方案实现了和解,法院依法制发了调解书。
在化解该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法官全盘梳理了案件事实、系列诉讼经过和双方的争辩焦点,深入分析了涉案民事纠纷、行政争议背后的原因、矛盾焦点及法律规定,协同行政主管部门一起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并评估涉法涉诉维稳风险,最终促成双方就调解达成一致意见,成功化解了这起民事纠纷、行政争议交叉的疑难复杂案件,让一场持续近20年的矛盾纠纷画上完美句号。同时,为充分履行行政检察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区检察院还针对拆迁安置补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促进依法行政的检察建议。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当前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相关工作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新理念,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结合办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