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预防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近日,碧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区教育局召开碧江区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推进会。会议由碧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鑫主持,区公安局、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碧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王婷婷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碧江区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实施办法(试行)》的背景和内容,分析了当前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必要性。该办法规定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等从事未成年人教育服务的单位或者部门新招录、聘用或者以劳务派遣方式聘请的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工,在入职前均应当进行涉罪信息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犯罪记录的,一律不得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被查询人经查询没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但具有暴力、吸毒、虐待、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区教育局不得招聘录用;对涉及以上违法犯罪行为以外的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的人员,暂缓招聘录用。
在座谈交流环节,各单位还就职责分工、查询内容、查询程序、反馈机制、完成时限等具体操作细节进行了沟通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抓好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的落实。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校园岗位工作,确保将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挡在校园之外,从源头阻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黑手。
下一步,碧江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教育局将强化协作配合,认真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共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要求,保障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