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日,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特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本院案件的公开审查和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
5月16日,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特邀人民监督员对一起危险驾驶案拟决定起诉的案件进行公开审查。这是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公开审查监督。在案件公开审查过程中,人民监督员了解到该案事实及证据、拟起诉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并现场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对拟决定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既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又推进了检务公开和阳光司法。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黎某某、李某某故意杀人案的公开庭审。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促使公诉人切实加强出庭公诉水平、着力提高出庭公诉质量和效果。庭审现场,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发表公诉意见等环节的履职行为进行了全程全面观摩监督。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表示,参与公开庭审活动很受触动,对案件感同身受、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有了更深了解,同时对公诉人强烈的正义感、深厚的法律积淀、良好的庭审掌控和应变能力赞叹有加,高度肯定了检察院的司法担当,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匡扶正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
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是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也是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的创新举措。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有利于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促进司法公正,每一次的参与、不同的参与方式和内容,都让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多一份了解,对提高人民检察院的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