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检察交警强化协作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为了持续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职能职责,依法准确惩治犯罪,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规范交通类刑事案件证据,提升案件办理质效。2022年4月15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与镇远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
会上,镇远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萍、员额检察官吴志广就检察机关在办理交通类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系统的提出了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办案程序、侦查取证、案件定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建议交通警察大队立足自身职能,在全县范围内多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并加强执法力度,保障全县交通平安。同时,与参会代表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就问题整改达成了共识。
镇远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张飞表示:“检察机关指出的问题精准,切合实际,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为公安机关进一步规范侦查行为,提升案件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持,接下来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执法的合法化和规范化,同时要求镇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全体干警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整体队伍办案素质能力。”
下一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在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充分利用提前介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措施,实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助力办案能力的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