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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制定“质量建设年”14条措施
        时间:2022-03-22  作者:镇远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制定“质量建设年”14条措施

         

        在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最高检党组把2022年确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将“高质量发展”作为全系统聚焦之关键,为新的一年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制定14条措施,谱写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1.注重党建品牌培育,依托镇远红色资源,打造蕴含镇远检察特色的党建阵地,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党建引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做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增强政治敏锐性,注重分析研判重大敏感案件,加强案件审查把关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持续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等,推动国发〔2022〕2号文件落地落实。


        3.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考核重点,继续实行“检察长+检察官联席会议+办案团队”办案模式,严格落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制度,将重点案件线索倒查与案件质量“回头看”有机结合,持续“破网打伞”,精准“打财断血”,主动参与综合治理,推动扫黑除恶源头治理。

        4.认真落实命案防控工作要求,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重点人员服务管控,强化社会面防控和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对“民转刑”风险隐患坚持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深入开展“大走访”工作,用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平安镇远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5.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化解攻坚专项行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常态化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矛盾隐患排查,全面落实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不断提升源头防范治理质效,尽最大可能将矛盾化解在源头,保障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6.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要求,细化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及技术保障,用镜头规范程序,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认罪认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7.积极推进与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挂牌为契机,重点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咨询指导等职能,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督办等机制,提升检察监督和公安执法工作水平


        8.深化寄递行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镇远县涉寄递犯罪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与多部门合力筑牢寄递安全“防火墙”。依法惩治危害寄递安全犯罪,着力消除寄递行业安全隐患,推动“七号检察建议”落实到位。


        9.持续推进“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企业发展释放最大司法善意。依法有序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推动企业合规经营,不断丰富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检察路径。


        10.强化“保护舞阳河流域生态环境”职责使命,建立生态保护基地,采取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生态损害补偿,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11.落实好检察为民办实事,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以“我管”促“都管”,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再落实。


        12.紧盯检察业务数据,坚持周调度、月分析、季评估制度,提高数据分析能力,使业务数据分析真正成为有效提升办案质效的“指挥棒”。


        13.定期开展检委会学习例会,规范学习范围、内容及方式,持续开展“检察讲堂”“青年干警夜读会”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办精品案件、出精品文书、抓典型案例的能力。


        14. 加强“一院一品”的创建,持续擦亮未检工作品牌。强化“蔚蓝”未检工作室“镇远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效用,加强镇远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为首批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影响力。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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