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检察听证形式找便捷
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搬”进看守所
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推进最高检部署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镇远县检察院积极履职,通过拓展外部监督、运用检察听证会等形式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
近日,镇远县检察院对一起已提起公诉至镇远县法院的杨某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案组织召开了羁押必要性审查不公开听证会,拟对其中的两名被告人廖某某、陈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考虑到疫情的防控,面对关押在看守所内的两名被告人,镇远县检察院结合“检察为民”宗旨,将移动的听证室分别“搬”到了岑巩县看守所及台江县看守所内进行,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律师等应邀参与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及需要听证的问题,阐明了拟对廖某某、陈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随后,听证人员通过听取介绍、现场发问等方式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着重就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方面开展了充分讨论。经评议,听证员均认为廖某某、陈某某在看守所表现良好,自愿认罪认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对被告人廖某某、陈某某建议镇远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后,镇远县检察院向镇远县法院发出《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镇远县法院采纳了镇远县检察院的意见,随即对廖某某、陈某某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予以释放。同时表示,检察机关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既有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权,也有利于减少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镇远县检察院将继续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的要求,推动实现以社会危险性条件审查为重点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质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运作,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穿于每一个诉讼环节、每一个羁押案件中,用听证案件质量的提高助推检察监督效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