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官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
为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在第七十一个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修订并施行。6月4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何龙健结合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到其所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江古中学开展法治教育。
课上,检察官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最高检与其他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及教育部印发的《未成年人保护规定》,通过生动的言语和鲜活的案例,与全校五百余名学生分享了未成年人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应当如何保护自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学校如何履行监护、教育义务,司法部门如何对未成年人进行司法关爱,以及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中当为和不可为的行为等。课后,同学们通过参观展板,加深了学习印象,进一步提高了同学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希望,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全程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全过程,接下来,镇远检察院将继续以更坚定的使命担当加快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继续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