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检察机关办理的不起诉案件对不起诉人的后续处理问题,镇远县检察院积极探索,逐步推进被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工作。近日,由镇远县检察院牵头,组织县交警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在本院召开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衔接座谈会。
会上,与会部门结合各自部门职责,就自身办案情况以及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交流发言。会上明确了对于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案件认为有必要给予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由检察院制发检察意见提出处罚意见移送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再将处罚情况告知检察院,彻底堵塞被不起诉人可逃避行政处罚的漏洞。
通过本次座谈会的召开,与会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作出相应行政处罚统一了尺度和标准。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工作的开展,避免了被不起诉人逃避行政处罚的问题,更进一步发挥了刑事检察监督作用,既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对同类违法行为起到相应威慑作用,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