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现场学习到了许多法律知识,了解到用电鱼设备捕鱼的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很多身边的人可能都不知道,今天的听证会真是一场生动的法律课,非常感谢检察官把听证会开到了群众身边。”听证会现场一位旁听人员说到。
为了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水域修复,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4月1日,镇远县检察院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人员、法律援助律师、蕉溪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以及蕉溪镇各村、居委会相关人员赴案发地蕉溪镇召开了吴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议。听证会现场,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以及需要听证事项,在场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进行提问,并就案件事实及证据进行深入探讨,最后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现场依法督促吴某某放流鱼苗1000余尾。
会后,检察官在现场针对该案及镇远县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几起生态环境犯罪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同时将印制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分发给现场人员,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告知大家要提高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共同促进生态文明。
舞阳河属长江流域的沅江水系,是长江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镇远县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这一时代新路,更好地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要求,切实站好保护长江流域镇远检察岗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