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1月8日下午,镇远县检察院依法对3起拟不起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镇远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周杨同志主持,听证会邀请了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并具备一定专业水平的5名人员担任听证员,会议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听证会听取了各方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力求实现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阐述了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侦查机关有关人员对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发表看法。
“你知不知道禁渔期不能捕鱼?”“其他人通知你去运输木材的时候你是否知道运输的木材是楠木?”“对于你盗伐林木所销售的赃款现在在哪里?……在听证员提问环节,5名听证员就相关问题分别向拟被不起诉人、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侦查机关相关人员进行了发问,并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
随后,在充分听取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评议意见后,经过认真评议,均认为镇远县检察院这3起案件拟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一致同意依法对这3起公开听证案件的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当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拟不起诉人在会上纷纷表示,今后一定吸取经验教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绝不在做任何违法的事情。
下一步,镇远县检察院将继续把公开听证作为推进检务公开的一个重要举措,不断加强案件公开听证的力度。同时也要认真总结前期公开听证的做法、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全力做好公开听证工作,以公开促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