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6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中共镇远县委宣传部、镇远县司法局牵头,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公安局等部门,于2019年12月1日上午赶集时间段,在镇远县灵角寨农贸市场门口联合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6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19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根据活动方案,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台案、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组织开展宣传工作。镇远县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宣传检察职能,解答群众法律难题。
各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了各部门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有效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