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吴跃赴镇远
调研民事检察工作
9月13日,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吴跃一行到镇远开展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调研。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杜树生参加调研。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明陪同调研。
本次调研参观了镇远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点——羊场石灰窑片区砂石场整治成果和镇远县检察院的检察文化建设,并与相关负责同志和州县部分人大代表开展座谈。
座谈会上,镇远县检察院检察长吴丹向调研组汇报了近五年镇远县开展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与会人员就检察机关如何更好立足检察职能开展好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研究探讨和积极发言。
吴跃指出,新时代检察机关要有新担当,新作为,镇远县检察院在民事检察工作上履职效果好,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做出了积极贡献。
吴跃强调,民事检察工作使命重大,检察机关要不断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工作力度。一是要讲政治,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人大监督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二是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三是要更加注重与人民法院、律师协会的工作方面的沟通,借鉴人才队伍的资源优势,提升监督效益。四是要更加注重案件质量,加强机关内部之间的相互监督与制约,努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五是要加强宣传力度,努力发现和挖掘案源线索,利用新媒体传播检察正能量。六是要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地方的和谐稳定。七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的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八是要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深入研究,更加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推进民事检察工作向前发展,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为民的新期待。
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监督处处长周德林,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孙建军,黔东南州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龙江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运智和县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或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