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检察院与多部门联动
积极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检查专项工作
近日,“水晶泥”引发儿童硼砂中毒事件频频出现,反映出校园周边存在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安全隐患。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镇远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5月8日至11日,以检查“水晶泥”为契机,联合市监局、教科局、公安局、司法局、综合执法局等多部门组成综合执法组对辖区内的10余所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联合行动重点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文具店、百货店、餐饮店及流动摊点等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商家的营业执照、进货发票、进销台账,商品的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产品保质期限及质量等。专项行动中发现有超限经营、在售三无“水晶泥”及过期预装食品,餐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食品加工过程“脏、乱、差”、餐用具清洗消毒不规范及部分学校消防设施不健全现象。
检查中,对销售的“三无”“水晶泥”、过期预装食品当场予以没收、销毁,并处罚款,同时要求商家公告召回已售三无“水晶泥”,对临期食品依法责令商家当场下架和停止销售,责令餐饮人员限期办理健康证,并做好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防护措施。同时,责令学校健全消防设施,要求相关人员熟练操作消防设备。
今后,镇远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最大限度实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