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人民检察院
传达学习全国“两会”会议精神
3月26日下午 ,镇远县检察院第一时间组织召开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切实将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悟。
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丹同志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王沪宁、丁薛祥同志在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同时,吴丹检察长对下一步学习全国两会精神提出以下六点要求:一是要把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并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二是在学习过程中要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大力发扬苦干实干精神,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三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中央、省、州、县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四是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五是要合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六是要进一步抓好公益诉讼、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传统村落保护三项重点工作,为镇远县经济社会向上向好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下一步,镇远县检察院将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学习会议、党支部会议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会议精神,把全国两会精神转化为谋划检察工作的科学思路、推动检察工作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