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
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
8月11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丹同志主持会议,院班子成员、专委、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最高检党组站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高度,出台了《意见》,充分体现了最高检党组和张军检察长对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全体检察干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觉悟,深刻了解最高检出台《意见》的重要意义。《意见》是检察机关自觉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贵州和西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全体检察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上来,确保《意见》精神落到实处。要深刻领悟要求,准确把握《意见》的政策红利。要重点掌握、深刻理解《意见》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准确把握最高检给贵州检察工作带来的政策红利和历史机遇,用活用好政策,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奋力将《意见》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要明确工作职责,优化工作方法,确保《意见》不折不扣地落实。要围绕《意见》的目标任务,结合镇远检察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要将《意见》精神及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委政法委报告,主动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