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参与化解一起涉招商引资企业新建茶园补助纠纷,妥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了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某茶叶公司是正安县招商引资企业,2017年根据政策文件,在某镇承包土地1500余亩新建茶园,经验收后,某镇政府兑现了大部分补助款,尚有部分补助款未补助到位,2022年10月,某茶叶公司一纸诉状,将某镇政府起诉至凤冈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剩余补助款。凤冈县人民法院根据《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凤冈县人民法院、正安县司法局关于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协作意见》邀请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参与化解该案。正安县人民检察院收到通知后,办案团队根据《遵义市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调办法》及时与县司法局沟通联系,考虑到该案既涉及本县招商引资工作和辖区经济建设大局,又事关市场主体利益,因此对该案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向某镇政府、某茶叶公司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调阅了相关资料,发现双方有和解的意愿,经与正安县司法局协商,组织双方于近日召开了诉前沟通协调会,为双方搭建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平台。
会上,双方阐述了案件基本事实,某茶叶公司负责人及代理律师表达了诉求,某镇政府镇长对补助款情况做了说明,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检察干警围绕案件情况及所涉法律法规对双方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发表了对案件的看法。在县司法局的主持下,双方认真核对计算了补助款金额,当场达成协议,某镇政府限期向某茶叶公司支付补助款,某茶叶公司撤诉,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双方对此次诉前沟通协调表示满意,认为既减少了双方诉累,又从心里接受了这一化解结果,真正达到了息诉罢访的效果。
本案中,涉政府招商企业切身利益,承办检察官在了解案情后积极调整工作方法,条分理析,“对症下药”,积极参与到诉前沟通、协调的每一个环节,充分利用调解的“软办法”替代双方对簿公堂的“硬办法”,从根源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积淀已久的纠纷,最终促成当事人和解,有效降低了涉诉企业时间、人力和经济成本,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以规范、高效、务实的检察履职提升了市场主体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