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第一季度检察业务主要数据发布
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工作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以下简称本期)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6件27人,审结16件27人,受理数和人数与去年同期43件58人相比,同比下降62.8%和53.4%,批准逮捕13件19人,不批准逮捕3件8人。
(2)审查起诉工作情况
本期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0件125人,去年同期为65件107人,同比件数下降7.7%,人数上升16.8%;审结48件75人,起诉40件62人,不起诉8件13人。
(3)认罪认罚工作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43件6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8.19%。
二、职务犯罪检察工作
本期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去年同期为1件1人,审结2件2人,起诉2件2人,改变管辖1件1人,提前介入2件。
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本期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件2人,去年同期4件5人,同比分别下降50%和60%,审结2件2人,批准逮捕1件1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件6人,去年同期为7件7人,同比下降42.9%和14.3%,审结5件5人(含上期未结案件),起诉4件4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
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共开展社会调查6次,其中,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4次,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其它单位开展社会调查2次,社会调查适用率160%。对未成年人救助线索移交控申部门1件,实际开展救助1件。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讲座6次,受理民事支持起诉1件。
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民事、行政检察
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件,办理市院交办的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0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行政违法监督案件2件。
(2)公益诉讼检察。
本期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6件,其中民事案件线索1件,行政案件线索15件,立案15件。诉前程序15件,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件,行政公益诉前程序1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1)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本期办理市院交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件。
(2)刑事执行活动监督
本期针对交付执行、收押、出监出所、监管活动、留所服刑中的违法情形,共提出纠正意见3件次。
(3)监外执行监督
本期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纠正意见6件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本期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5件,同比下降37.5%,办理市院交办信访案件1件。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件,经审批,实际救助1人,发放救助金1万元。
七、案件管理工作
统一受理流转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本院业务部门、其他检察院移送的各类案件261件,送案169件。针对办案活动中不规范情形,案管部门通过口头和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方式向办案部门提出纠正意见6件。完成“三书比对”案件质量交叉评查1次,比对案件68件,对12件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