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关于联合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刑事裁判财产刑执行工作,加强检察监督力度,提升检察监督实效。近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执行情况专项检察监督工作。

此次专项检察监督通过走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针对县法院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判决生效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情况。检察中采取查看执行台账、调阅案卷等方式,对生效职务犯罪刑事案件的罚金刑、没收财产、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赔退赃等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了逐案核对,全面排查。重点监督人民法院是否存在对财产刑执行“延迟立案”“不执不立”“执后再立”、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未依法执行、未依法采取调查措施、违规执行财产刑等问题开展检察监督。

下一步,该院将加大职务犯罪案件中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力度,与法院建立长效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刑事裁判目的得以全面执行。以高质量司法履职树立法律监督权威,维护国家的政治安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