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与消防救援大队的职能协作,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消防执法监督,建立消防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确保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8月25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邱桢,副检察长杜涛来到县消防大队进行座谈交流。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吴江,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参加座谈。

在座谈中,邱桢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与包括消防执法在内的行政机关沟通协作、监督制约,是保障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重要体现。检察机关与消防执法、消防救援都承担作维护公共利益的职责,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对消防在内的具有维护公益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进行监督,是一种“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关系。邱桢表示,严格规范消防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非诉等执法行为,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执法权威,检察机关有责任在这方面主动履职加强监督,同时,作为安全生产重要组成的消防救援是检察公益诉讼在安全生产领域的重点关注内容,针对自建房群居区、传统村落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特别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消防通道被占用、电动车飞线充电、消防设施建设等问题,检察公益诉讼应与消防救援密切协作,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进行监督,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保驾护航。沿河消防大队负责人对沿河检察机关对消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表示感谢,对行政非诉工作中存发现的问题将限时整改,将与检察机关密切协作配合,联合排查消防隐患,督促相关主体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改造维护,确保消防救援能及时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建立长效业务联系机制,严格规范履职,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保驾护航。最后,邱桢一行还参观了消防救援接警处中心,对近期因天气酷暑护旱救灾、森林防火和开学消防检查进行了交流。

沿河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不负重托、把握机遇,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落实落细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促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推动消防公共安全工作,全力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