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检察机关拟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同时结合案件情况进行释法说理工作。听证员在详细了解案件有关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案件证据、适用法律及检察机关处理意见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检察机关在征求案件调查人员、各听证员的意见后,作出对吴某某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通过公开听证,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为案件处理提供了参考依据,促进了检察机关规范办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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