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劳务纠纷支持起诉案件,帮助任某某等6名农民工调取收集欠薪证据,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年10月任某某、吴某某等6人在罗某某处做工,完工后尚有部分工资未结,2020年9月,罗某某向任某某等6人出具欠条,承诺两个月后付清所欠工资。但一年时间过去了,任某等6人仍讨薪未果。今年11月,任某某向本院反应该问题。绥阳县检察院第二部干警考虑到他们人数多,为了减少他们的维权成本,专程到任某某等6人家中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向任某某等6人核实并记录相关情况;同时给当地的老百姓讲解相关维权的法律知识。

经调查:罗某某久拖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侵害了任某某等6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类纠纷属于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件支持起诉。今年12月,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向绥阳县人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