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思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思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甲、李某乙盗窃一案。思南县人民检察院简洁检察长作为国家公诉人亲自出庭支持公诉。
经查,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自2016年以来多次在思南县境内实施盗窃,危害性较大,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环境。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简洁检察长亲自阅卷、提审被告人、听取被害人意见、撰写法律文书。在庭审过程中,简洁宣读了起诉书,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结合全案事实证据,围绕犯罪构成、量刑情节进行举证质证,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公诉意见,从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对是否适用缓刑进行了答辩,并对被告人开展了庭审教育,劝导被告人引以为戒,积极改造。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将吸取教训,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该案将择日宣判。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该院入额领导特别是检察长亲自办案已逐渐成为常态。此次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不仅取得了良好庭审效果,也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