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变压器更换;
(二)实施内容:更换400KVA路灯变压器1台;
(三)变压器型号:S11-400KVA。
(四)建设内容:本工程为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检察院400kVA箱变安装工程,新建10kV线路0.01km,导线采JKLYJ-10kV-70mm绝缘铝绞线,新立12米杆1基,安装柱上智能开关1台,隔离开关1组,避雷器1组,400kVA箱变1台,埋管敷设YJV22-8.7/15kV-3*70mm?高压电缆40米,制作电缆终端头2套,安装低压配电柜1台。。
(五)工期:1个月
二、业主单位
(一)单位名称:清镇市人民检察院
(二)单位地址:清镇市云岭西路22号
(三)联 系 人:陆维嵚
(四)联系电话:0851-82602165
三、单位资质及相关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达到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工程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8.本项目拦标价为280000.00元,质量要求为达标。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时间:拟定于2022年11月7日下午;具体时间待定。
(二)比选地点:清镇市人民检察院510会议室。
五、比选评审委员会组成
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成立比选评审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余 睿
副组长:安昌勇
成 员:陆维嵚、冯海鸿、石珊珊
六、比选报价原则
(一)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安装变压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二)实行总价包干
七、评标标准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80000元人民币,按照合理低价中标原则,实行二次报价,以下浮比例最高者为中选人;第二次报价下浮率不低于第一次报价。
八、各比选单位编制的比选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密封),提交资料初审时间截止为2022年11月7日上午12时前。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类似工程业绩、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施工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3.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活动的,不需要提供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诺书(承诺比选人的要求等)。
5.根据招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计算价格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6.参选文件(正本壹份)正本的封面或扉页至少应标明参选项目名称、申请人全称,并由比选申请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参选文件应密封完整,密封最外层至少应注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全称、“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公章。
参选文件按格式签章或盖章,文件中所附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一)未按规定提交资料;
(二)近三年以来受省市及本市发改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通报处罚的公司;
(三)不遵守比选会场次序、扰乱会场纪律的。
十、合同签订
1、比选结束并公布中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业主单位研究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2、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负责比选过程资料及后续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
清镇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