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像往常一样认真工作,随着一阵脚步声,陈某父子两捧着一面载“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鲜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走进了纳雍县检察院,感谢检察机关秉公执法,感谢检察官耐心、细致办案。

这事要从一起聚众斗殴案说起,2018年2月,陈某甲、陈某乙兄弟两和胡某某与贺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一案。贺某某持刀将陈某甲、胡某某杀伤。事后,陈某甲投案自首,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
2018年5月,我院在审查逮捕阶段,认真仔细核实案情,审核出陈某乙不满十六周岁,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遂对陈某乙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综合全案平衡考虑,陈某甲马上参加高考,经了解其成绩相对较好,其又是“相对”的被害人,也对陈某甲作出无逮捕必要,决定不批准逮捕。2018年7月,我院在审查起诉阶段,陈某甲已参加高考结束,陈某甲高考考分为513分,是一个准大学生。我院承办检察官仔细认真审查案件后,经过充分评估,认为陈某甲有投案自首情节,系从犯,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悔罪态度好,且其系在校学生,成绩优异,当事人已经达成刑事和解,社会危险性较小,遂按程序依法对陈某甲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现陈某甲已被黑龙江省牡丹江师范学院录取。

陈某父子为感谢我院认真履职、秉公办案,特送锦旗聊表心意。锦旗不仅仅是荣耀,更是人民的信任,更是检察人员的责任。检察机关也深感“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责任重大,我们检察机关也将一如既往,不忘初心,全心全意做好检察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审核:肖贵光
编辑:胡永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