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瓶车现象较为普遍,为了使他们增强“醉驾入刑”的意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让在校学生亲身感受庭审现场,感受法律的尊严和权威。2021年5月21日,罗甸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一次醉驾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了罗甸县第一中学的老师及高中生代表参加此次观摩庭审。

开庭前,检察官向同学们介绍了简要的案情、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立案标准。庭审中,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让学生们从鲜活的案例中受到了生动的法律教育,深刻认识到醉驾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遵纪守法和抵御不良风气的能力。
庭审后,检察官告知同学们,今年是醉驾入刑的第十年,为了有效遏制醉驾后交通事故发生,我们要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意识,这既是对我们自己负责,同时也是对他人及社会公共安全负责。同时告诫同学们,一旦因为醉酒驾驶构成犯罪,犯罪记录将伴随终生,对今后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或多或少都会受到限制。
通过今天的庭审观摩,同学们纷纷表示深刻的认识到了醉驾的社会危害性,要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自觉遵守法律和纪律,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