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42件55人,同比分别上升68%、57.14%;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4件21人,同比分别下降12.5%、持平;不批捕和决定不捕28件34人,同比分别上升211.11%、142.86%。
2.共受理审查起诉85件107人,同比分别上升93.18%、48.61%;经审查,决定起诉40件63人,同比分别上升66.67%、40%;共决定不起诉38件50人,同比分别上升111.11%、92.31%。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8件8人,同比分别上升14.29%、14.29%。
2.共受理审查起诉6件6人,同比分别上升100%、50%。
三、职务犯罪检察
未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案件4件11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4件9人。
2.共受理审查起诉1件4人;经审查,决定起诉1件4人。
五、刑事执行检察
1.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未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
2.“减假暂”监督。未发现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
3.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件。
4.未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询问合法性核查案件。
5.日常检察。发现看守所监管不当,提出纠正意见18件。
六、民事检察
1.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
2.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件。
七、行政检察
1.办理非诉执行案件7件。
2.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7件。
3.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42件。
八、公益诉讼检察
1.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12件。
2.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
九、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批捕和决定逮捕1件1人,决定不起诉5件6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
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4件4人,决定起诉4件4人。
十、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9件。
2.刑事申诉情况:无。
3.提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件10人,救助金额5.3万元。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