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20件39人,同比分别上升17.65%、8.33%;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3件26人,同比分别持平、下降3.7%,不批捕和决定不捕8件14人,同比分别上升60%、27.27%。2.共受理审查起诉59件82人,同比分别上升22.92%、17.14%;经审查,决定起诉25件27人,同比分别下降37.5%、50%,共决定不起诉35件37人,同比分别上升133.33%、76.19%。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10件14人,同比分别上升42.86%,40%。2.共受理审查起诉4件5人,同比分别下降42.86%、50%。
三、职务犯罪检察
未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案件1件1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件1人。2.共受理审查起诉3件3人;经审查,决定起诉2件2人。
五、刑事执行检察
1.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未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减假暂”监督。未发现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3.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5.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询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件。6.日常检察。发现看守所监管不当,提出纠正意见5件。
六、民事检察
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办理生效裁判监督2件。
七、行政检察
未办理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
八、公益诉讼检察
1.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25件。2.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九、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2件2人,决定不起诉2件2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
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6件6人,决定起诉4件4人。
十、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2件。2.刑事申诉情况:无。3.提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3人,救助金额1.8万元。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