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站内检索:
         阳光检务
        本院简介
        人员信息
          资料信息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检察文件
          检察新媒体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客户端二维码
        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快讯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时间:2023-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本院决定对安某俊、安某滥伐林木等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

        二、听证地点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1月12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文翔

        联系电话:0859-4212819

        特此公告。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9日


        友情链接

        地址:贵州省册亨县纳福大道 邮编:552200

        版权所有: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贵公网安备 522327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