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为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广泛发动群众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全力挤压“行骗空间”,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现向全社会征集涉养老诈骗犯罪线索。
一、线索举报范围
1、“养老服务”骗局。告知老年人有“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可享受高额利息和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服务;
2、“以房养老”骗局。以“房本无用”“获得高额回报”等类似话语为借口,诱导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公司的行为;
3、销售虚假“养老产品”。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食品、保健品、药品、收藏品、家居用品等);
4、代办“养老保险”。谎称可以帮助老年人进行养老保险代办服务,收取老年人材料费、好处费;
5、开展“养老帮扶”。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者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老年人的信任后,以多种形式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6、其他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如下:
1、举报电话:0859-4212000、0859-4212819。
2、来信地址:贵州省册亨县者楼镇环城路186号册亨县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552200)。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我院将根据举报内容及时协同公安机关核实、查办、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