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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4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4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熊兆美代表:

        提出的《关于由省级财政统一划拨值班律师的建议(第645建议》收悉。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省检察院和傅信平检察长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针对您提出“关于由省级财政统一划拨值班律师经费”的建议进行了研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安排,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落实

        一、值班律师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201810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102277138417人,目前检察环节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已稳定在80%以上,进入了成熟稳定运行阶段。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案件中,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110607人,占比高达84.38%。这反映出,值班律师为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大量法律帮助,发挥了重要作用,是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力量。

        二、建立省级财政统一划拨值班律师经费制度的必要性

        实践中,部分地区仍存在值班律师经费缺乏保障、值班律师不足等问题。《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并没有明确在检察机关派驻值班律师的问题。目前全省只有不到一半的基层检察院设置了派驻律师工作站或工作室,远远无法满足检察机关办案需要。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工作中常常遇到未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主动要求认罪认罚,但由于没有值班律师而无法及时签署具结书的情况,影响了案件办理进度和质效。基于这种情况,部分基层检察机关采用划拨检察经费的办法配备值班律师,以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值班律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作用的发挥,不利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长远发展。

        三、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对于值班律师经费的问题,省检察院一直在努力推动解决,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成效不够明显。我们将以落实您的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的沟通联系,联合向省财政厅提出建立省级财政统一划拨值班律师经费制度的建议,如果有新的进展我们将及时向您报告。

        此复。希望您继续监督、支持检察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州省人民检察院              

                                        20226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