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2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周晓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行政机关监督的建议(第322号建议)》收悉。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省检察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您提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工作”的建议,对我们开展行政违法监督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2021年,中央和省委先后出台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实施意见,强调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我们结合您的建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实施意见,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切实履行好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近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331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061件,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2754件,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社会治理的改善。
一、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建立监督信息共享机制
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日常联络,健全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案情通报、办案协作配合等监督信息共享机制。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检察办案平台与行政执法办案平台的互联互通,畅通便捷案件线索来源。二是通过座谈会、综合监督报告等,向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通报相关行政检察案件办理情况,指出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同时认真听取全面了解行政执法机关的复议应诉情况,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行政争议情况,对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三是细化办案协作配合机制,保障检察机关调取行政执法卷宗,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顺利开展,制发的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得到及时回复和落实。近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建立相关机制129个。四是按照省院统一部署和要求,拟聘请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专家担任兼职检察官助理,办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时,认真听取行政执法领域兼职检察官助理的意见,提升监督意见的精准性。
二、深化类案监督,强化监督的系统性
全省检察机关对于履职中发现的某一领域的行政执法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要积极开展类案监督,深入分析行政执法的深层次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类案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踪落实,促进某一领域的行政执法明显改善。一是开展专项监督活动,针对行政执法中一个时期的突出问题和一个系统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促进一个行业、一个领域问题的集中解决。办理土地执法行政违法监督案件463件,办理涉市场主体行政违法监督案件197件。二是牢固树立类案监督理念,善于发现“共性”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重视类案监督,尤其是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发现的执法活动、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存在根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发出高质量类案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近三年,向行政单位发出类案检察建议34件。三是借助数据赋能,拓展类案监督范围。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发行政检察智能办案系统,通过智能分析办案数据等方式,自动发现推送类案监督线索,实现法律监督的智能化。
三、秉持穿透式监督,提高监督的质效
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发现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不规范或者社会治理存在问题的,精准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或者促进其完善治理。一是全省行政检察部门在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行政执行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诉讼监督案件时,要强化穿透式监督,从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穿透至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监督,既要审查人民法院裁判结果、审判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还要审查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发现违法行为的在督促纠正的同时,还要深入分析行政违法的原因,提出改进工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避免行政违法再次发生、反复出现,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因执法违法、执法不规范引发的行政争议。在监督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要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即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发现与现有法律法规规章冲突的,要及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二是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让当事人摆脱“循环诉讼”“程序空转”的怪圈,切实化解社会矛盾。近三年,全省检察机关化解各类行政纠纷案件652件,均取得较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四、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做深做实诉源治理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加强诉源治理,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一是加强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通过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将论证严密、说理透彻、表达清晰的法律文书评选出来,发挥典型文书的引领、指导、示范作用;通过开展案件评查,及时发现文书说理敷衍应付、论述错误等存在质量问题的文书进行通报,引以为戒。二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沟通与交流,积极提供优秀案例,创新宣传的形式,积极适应全媒体时代、网民阅读习惯等新要求,在运用好传统纸质媒体宣传的同时,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以新颖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宣传优秀检察案例,以鲜活的真实案件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三是加大公开听证力度,全省检察机关加大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透明度,对行政争议持续时间长、化解难度大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邀请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社区居民参与,通过观摩检察办案,增强亲历性,提升依法行政、遵法守法意识。四是大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深化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促进全面法治观念养成。
此复。希望您继续监督、支持检察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