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
杨秀燕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省统一的干警及家属经商办企业+离任人员兼职查询信息系统的建议(第551号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有关工作情况
去年7月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检察人员离职从业审批监管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离职从业行为限制清单》等规定,对机关干警及家属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查,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对离职人员进行离职谈话,提醒其严格遵守从业行为限制规定,要求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从业情况,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实行台账化管理。建立了十八大以来离任人员台账、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人员台账、违规从事律师人员台账和离职人员就业情况台账,进一步加强对离任人员的去向管理。二是深入开展倒查自查。对违规办案行为发生在2018年以后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倒查、对2019年以来省检察院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黄赌毒、职务犯罪等案件开展倒查;组织离退休人员填报《离任检察人员自查报告表》开展自查;对自查填报问题线索,逐一建立台账,进行分类处置。通过审判管理系统、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查询与离任从事律师职业人员信息进行比对;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导出案件,抓取审查报告、判决书等“六大类文书”,逐一比对统计分析出“关联度”,移送有关部门比对排查;开展检察人员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排查。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贵州省检察机关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试行)》,对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禁业内容、离任人员报告从业去向、所在检察院谈心谈话、建立台账等内容进行细化;在省委政法委牵头下,会同省法院、省司法厅制定《关于防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意见》,会同省法院、省司法厅制定《关于防治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和违法违规职业暂行规定》,明确信息互通、线索移送、会商研判等机制。目前,完善离任人员台账、离任前谈话、签订承诺书、信息互通等已成为常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干部人事系统主要有“全国检察机关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管理系统”。系统间存在数据壁垒,数据信息不能共享,数据涵盖内容无法满足建立全省检察干警及家属经商办企业+离任人员兼职查询信息系统的业务需求,且涉及相关部门多,建立全省统一的干警及家属经商办企业+离任人员兼职查询信息系统存在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4月15日,省委政法委有关技术人员到省检察院开展初步调研,了解检察机关相关信息系统的基本运行情况。5月5日,省检察院指派专人与建议提出人杨秀燕代表电话联系,汇报了教育整顿以来省检察院干警及家属经商办企业+离任人员兼职查询有关工作情况、目前建立统一系统存在的问题等。听了汇报后,杨秀燕代表对我院办理工作表示满意。5月20日,省委政法委来函,对第551号建议办理情况开展调研,省检察院将按照最高检和省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扎实推进建立全省统一的干警及家属经商办企业+离任人员兼职查询信息系统工作。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