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当区人民检察院被贵阳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市铁路护路联防第二十一轮承包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0年贵阳市铁路护路联防第二十一轮承包以来,乌当区人民检察院以护路联防基层基础建设为根本,以创新完善护路联防工作机制为重点,突出宣传引导、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有力维护了铁路沿线安全稳定,确保了在乌当区境内高铁铁路安全畅通运行。
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经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将《铁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融入其中,走进学校、企业、乡镇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宣讲30余次,教育广大群众自觉知法、守法、爱路、护路,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护路联防工作中来。聚焦违法类型多样化,铁路安全生产存在监管“盲区”的情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尽责。针对常见的铁路线下安全隐患、存在“异物侵限”影响高铁安全类问题开展检察监督,建议对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修建的彩钢瓦房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铁路运行安全隐患。针对影响铁路路基稳定安全类问题开展检察监督,建议对在铁路桥下堆放氧气瓶危及铁路安全等问题履行监管职责。同时,注重加强与铁路沿线职能部门通力协作、紧密配合,通过公益诉讼强化涉铁安全隐患的监督,为我市平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